一 唐朝官場體制:
比較中國古代歷代的中央管理機構設置,唐代的政權組織形式比較合理,它繼承和發展了前代的三省六部制,既可相互制約,又分工明確,正因為具備了一定的積極的、合理的封建科層制功能,才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政務清明,迎來繁榮一時、洋洋泱泱的盛唐氣象。創造了中國封建社會最昌盛的時期,而且走在了當時全人類社會的發展前列。
一、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或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師西周時期已較成熟,原都是宗族的長老,對王負有指導、輔佐、監護的責任。保,保其身體;傅,傅其德義;師,導之教訓?!熬龓熣撸沃疽病保ā洞蟠鞫Y記。禮三本》)在君主年幼或尚未成熟之時負起全面的指導作用。非道德功勛崇高,則不居其位,寧缺毋濫。到唐代,轉變成三公,名位高但不實際行使權力的虛職,不屬僚屬之列的榮譽職位。
二、三省并相(中書、門下、尚書)
中央行政機構還有其他省、寺、監等各部門,但以此三為最要。其中中書省為受命于最高指令制定、推出各項政令等職能的機關;門下省為朝廷政令及各類上行文的審議機關;尚書省最高的執行機構,執行各項政令。
三省的職能分割和職位設置主要有:
1、中書?。赫氶L官為中書令,副職長官為中書侍郎。下轄:
中書舍人、右散騎常侍、右諫議大夫、右補闕、右拾遺、起居舍人、集賢殿和史館(機構)
2、門下?。赫氶L官為門下侍中,副職長官為門下侍郎。下轄:
給事中、左散騎常侍、左諫議大夫、左補闕、左拾遺、起居郎、城門郎、符寶郎、弘文館(機構,掌管圖書、禮儀、制度沿革等)
3、尚書?。赫氶L官為尚書令,副職長官為左、右仆射。六部各設尚書、侍郎為正、副長官。下轄六部二十四司情況:
1)吏部——掌管官吏選拔、任免、升降、考試等。下屬官員有 主事、令史、書令史、制書令史、甲庫令史、亭長、掌固 等。
2)戶部——掌管戶口、經濟、財政等。下屬官員有 主事、令史、書令史、計史、掌固。
3)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教育等。。。。。。
注:以上三部左司統之。
4)兵部——掌管武官選拔和軍事行政。。。。。。。
5)刑部——掌管司法行政和審判。。。。。。
6)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建設和后勤有關工作。。。
注:以上三部左司統之。
三、六部是政務機關,而另外還有事務機關——九寺,來源于秦漢時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長官為卿、少卿。具體分門如下:
1)太常寺
2)光祿寺
3)衛尉寺
4)宗正寺
5)太仆寺
6)大理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
7)鴻臚寺
8)司農寺
9)太府寺
另外,還有從中分離獨立出來的直屬機構——五監:國子監、少府監、軍器監、將作監、都水監。
四、內設的侍從機構
有殿中省、內侍省、學士院、內樞密使。其中學士院為唐玄宗所始設。最初招攬才學之士謂“待詔”,又從朝官中選拔有才藝者居翰林,叫“翰林供奉”,后改稱“學士”,專掌內命。后來又有“內相”的別稱,尤其加上“知制誥”、“翰林學士承旨”等頭銜。|
2、五、區別于職務的品階制度
包括不任實際管理職務的工作人員都各有品階,許多時候,職務與品階并不一致。文官品階及其名稱如下:
1、正一品:太尉、司徒、司空
2、從一品:開府儀同三司
3、正二品:特進
4、從二品:光祿大夫
5、正三品:金紫光祿大夫
6、從三品:銀青光祿大夫
7、正四上:正議大夫
8、正四下:通議大夫
9、從四上:太中大夫
10、從四下:中大夫。。。。。。
30、從九下:將仕郎
另外,還有對皇組宗室成員、戰功等的獎賞所勛封的不同待遇稱號。
六、監察、諫議制度及其結構設置
唐代的御史臺為一個完全獨立的監督結構。御史臺下分三院:
1)臺院侍御史,負責糾舉、彈劾朝廷百官。
2)殿院殿中侍御史,掌殿各種儀式?!罢?,列于閣門之外,糾離班,語不肅者”。
3)察院監察御史的督察范圍非常廣泛。巡按各地。監察御史雖只八品小官,但手握天憲,氣魄很大,“御史出使,不能動搖山岳,震攝州縣,為不任職”!
另外,除三公也有這種權利、職責外,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和補闕、拾遺也是專門的諫官。以“犯顏強諫”著稱的魏徵,就做過諫議大夫。并形成了“諫官隨宰相入閣議事的制度”。
唐代官制及其淵源
每一個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适乙曰实蹫榇?,而丞相則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個副官,在先秦時代他實際上是王或諸侯等貴族的副官。在內管家稱宰,在外理事稱相。秦統一天下以后,所有的貴族都倒臺了,只剩下一家貴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們家中的丞相就變成既要管理國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這就是丞相的由來。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員制而異于兩漢的領袖制。共有三個衙門:中書、門下、尚書,此三個部門的職能外加御史臺才等于漢代丞相的職權??梢娞拼┫嗟姆謾?。
1、中書省----發令。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雖以皇帝的名義發出,卻不由皇帝擬定,而由中書省擬訂。其程序如下:由中書舍人草擬圣旨多份,稱“五花判事”,再由中書令(中書省長官)或中書侍郎(中書省副官)選出一份并稍加潤飾,成為正式詔書,接著由皇帝畫一敕字成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達門下省。
2、門下省----復核。由中書省發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須經過復核。若復核不通過則由給事中(有封駁權的官)批注送還中書省,稱“涂歸”,意思是要求中書省重擬。若復核通過,還需侍中(門下省長官)或門下侍郎(門下省副官)簽名,詔書才正式生效,然后下達尚書省執行。若由皇帝直接發出命令,而沒有中書、門下的印章,在唐代這被認為是違法的。
3、尚書省----執行。尚書省長官叫尚書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職,所以其后朝臣無人敢再當尚書令,常虛懸其缺。尚書省實權遂在其副官,稱左、右仆射者。左仆射管吏、戶、禮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于一道詔書要經過中書、門下兩省才正式生效,為了方便就在討論重大事件時,由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召開聯席會議,會議所在稱“政事堂”。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也有權進入政事堂議事(由于尚書省的長官是虛設的)。但在開元以后,仆射就不能進入政事堂議事了,尚書省變成一個純粹的執行機關。因此在唐代中書、門下的長官才是真丞相。
再介紹一下御史臺。它分為左、右御史,左御史監察中央政府官員,主要是尚書省六部官員,而中書、門下省不在監察之列;右御史檢查各地方官員,全國分十道,每道一個,稱“觀察使”。這“觀察使”本是中央的監察官,在各道巡查,后來就變成常駐地方的中央官了,無形中成為地方的最高長官。假使他的任務是巡視邊疆,在邊防重地停駐下來,中央又賦予他全部權力以應付地方事宜,這即成為“節度使”。節是當時一種全權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調度一切,故稱“節度使”。由于其權力極大,所以逐漸演變成“藩鎮”。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處以元老,不實際負責政治事務,即“三公”等銜。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臺”的第一把手都為三品官。
除“三省六部一臺”外的官職,多為閑職。這里說一說“九寺”。來源于秦漢時期的九卿。地位在六部之下。其正、副長官為卿、少卿。
1、太常寺----“?!?,本作“嘗”,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讓其時時嘗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2、光祿寺----其來源為漢代光祿勛,“勛”通“閽”,是皇家的門口,故光祿寺掌管宮門警衛;
3、衛尉寺----漢本是皇家衛隊,至唐變為僅管皇帝依仗帳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仆寺----仆,是趕車人的意思,故太仆寺掌管皇帝的輿馬;
6、大理寺----源于漢代廷尉,為中央審判機關;
7、鴻臚寺----臚,是傳呼之義,源于漢代之大鴻臚,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于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農寺----源于漢代大司農,管政府經濟的機構,天下田賦收入名義上均歸司農寺管理,而入國庫;
9、少府寺----也是管經濟的機構,但是是管山澤鹽礦等稅的,這部分收入納入皇帝私人錢庫中去。
二 宋朝官場體制:
通直郎:隨奉太子的侍從官
承信郎:武職官最后一階,宋武職共有52階。
成忠郎:武職官第48階,充左班殿前侍衛官。
秉義郎:武職官第45階
武翼郎:武職官第41階
宣撫使:負責督察軍事的重任,職位高于安撫使。
節級:弓手班頭,統制弓手,聽命于縣尉。
巡檢:掌訓治甲兵巡邏州邑、擒捕盜賊事務,屬于較高一級官職。
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權和知州(知府)共同處理事務,并監督行動。
士曹參軍:州府六曹之一,掌
婚姻、田土、斗毆等訴訟案。
司錄參軍:書寫六曹公文的專職官員。
局務官:掌監造鹽、鐵等業的官員。
主簿:掌出納官物、銷注簿籍等事的縣級官員,官階次于縣丞。
縣尉:掌管訓練兵丁、防奸禁暴、查緝走私等治安事務的縣級官員。
兵曹:六曹之一,置參軍一人掌兵事、緝捕等事。
兵馬都監:馬步軍統制官。
都監:有兩種,一種是路分都監,掌本路禁軍的屯戍、訓練和邊防事。另一種是州府都監,掌本城軍隊的屯戍、訓練、器甲、差使等事。
監當官:州府所設掌管征收茶、鹽、酒稅事務的官員。
典級:掌禮儀制度的官員。
胥吏:辦理文書的小吏。
都統制:屬于御營使,為監護諸軍將領協同作戰的軍事長官。
同都統制:官職相當于副都統制。
御營使:統管全國軍事。
保義郎:右班殿前侍衛官。
團練使:州府一級的常設武官,從五品。
鈐轄: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統制官。有路分鈐轄、州鈐轄。
武經郎:又稱西京左藏庫副使,即西京(洛陽)供備庫副職武官
朝奉郎:又稱左、右司諫,即諫議官,位次于諫議大夫下。
宣諭使、撫諭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處理冤獄,措置營田的監時性官員,即所謂“欽差大臣”。
忠訓郎:又叫“左侍禁”即內宮侍衛官。
鎮撫使:由中央委派負責一個地區或幾個州府軍事防務的臨時設官。負責轄區軍事防務兼理民政、財政等事務。
宜文字:簡稱“機宜”如同秘書或機要秘書。
龍圖閣學士:皇帝侍從的榮銜,掌管御書、御制文集、典籍、屬籍、世譜等事。
提舉:原意管理,主管專門事務,提舉宮觀,為安置罷退的大臣而設,光領俸祿不管事。
樞密使:掌全國軍機、邊備、征戰等事的最高軍事長官。
大理評事簽書判官:掌管刑獄的京官。
參政知事:宰相的輔助,通稱“使相”。
起居舍人:又稱右使,皇帝的近臣,負責記載皇帝的言行。
中書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詔書。
翰林學士:皇帝最親近的顧門兼秘書,權力極大,有“內相”之稱,往往是“將相之儲”。
三 元朝官場體制:
一、中央機構
元朝的中央一級機構,主要由中書省(總政務)、樞密院(秉兵柄)和御史臺(司黜陟)組成。中書省下分左三部(吏部、戶部和禮部);右三部(兵部、刑部和工部)。
中書省始立于窩闊臺三年(1231年),中統元年(1260年)三月,忽必烈在開平即位,第二年四月復立中書??;七月,又立燕京行中書省。大約在中統三年前后,燕京行中書省合并于中書省。
據元朝的定制:中書省最高長官為中書令,由皇太子擔任;又設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平章政事四員;右、左丞各一員;參知政事二員。蒙古之俗尚右,故以右丞相、右丞居上。自中書令至參政知事均為宰執。中書省領左、右三部,各設尚書三員、侍郎二員。
至元三年(1266年)設制國用使司,總理全國財政,以后一度成為與省、臺、院并立的最重要的國務機構之一。七年,罷制國用使司,立尚書省,統六部,并改天下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中書省建置雖仍被保留,但實際上由尚書省總領國政。
至元九年(1272年),撤掉尚書省,歸并于中書省內。此外,又相繼設置了下列機構:
翰林兼國史院,掌制誥文字,纂修國史。
大勸農司,掌農桑、水利。
集賢院,掌提調學制和道教事務。
太史院,掌天文歷數。
將作院,掌工藝。
通政院,掌驛傳。
宣政院,主持全國釋教及吐蕃地區軍、民之政。
大宗正府,主持諸王、駙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時而兼管漢人刑獄,是治天下刑政的札魯忽赤(斷事官)官署。
崇福司,管理也里可溫(元朝人對基督教徒和教士的通稱)的宗教事務。
回回司天監,掌回回歷法。
蒙古翰林院及其所屬蒙古國子監,掌蒙古文字。
經正監,管理皇室和貴族的營盤納缽、標撥投下草地并治理有關詞訟。
管領本位下怯憐口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都總管府,掌為中宮從事織染、雜造等。
中尚監,掌成吉思汗大斡耳朵位下怯憐口諸務及內府供億。
會秋寺,掌武宗五斡爾朵(行宮)戶、錢糧、營繕諸寺,等等。
二、地方機構
元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在忽必烈即位之初,為十路宣撫司,同時以都省官"行某處省事"系銜,派到各地署事,行使中書省的權力。行省逐漸由臨時性的中央派出機構定型為常設的地方最高行政機構。除"腹里"(河北、山東、山西)直隸于中書省和吐蕃由宣政院轄理以外,所置有嶺北、遼陽、河南、陜西、四川、云南、甘肅、江浙、江西、湖廣等行省。在距離省治較偏遠的地區,分道設宣慰司,處理當地軍民事務。負責民政的官員屬中書省管轄,負責軍務的官員屬樞密院管轄。邊陲民族地區的宣撫、安撫、招討等司,多參用當地土官任職。
行省之職守,"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元史》卷91《百官志》七)。每省置丞相一員(例不常設)、平章二員,品秩比中書省低一等;右丞、左丞、參知政事等,品秩與都省官相同。各省的政務需要通過中書省進行協調統一或向皇帝報告。行省與都省之間具有某種程度的從屬關系。
中書省和行省以下的行政區劃,依次為路、府、州、縣。路設總管府,有達魯花赤、總管,是為長官;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是為正官;還有總領六曹、職掌案牘的首領官(經歷、知事、照磨)。府設有達魯花赤、知府或府尹,同知、判官、推官,知事等官職。有的府隸屬于諸路,有的直隸于行??;有的統領州縣,有的則不統州縣。州有達魯花赤、州尹或知州,以及同知、判官等官。有些州直隸于路或行省,有的州不統縣??h有達魯花赤、縣尹等官。有些縣直隸于路或府。邊遠地區還有"軍"的建制,品秩及設官置吏皆如下州。路治所在的都市,設一個或幾個錄事司(大都、上都設警巡院),管理市鎮居民。司內置達魯花赤、錄事、錄判等官員。
各級行政官員的任命權都掌握在中央,投下的州縣,其達魯花赤一職,由領有該地的諸王、貴戚或勛臣任命。
御史臺在地方上也有相應的分設機構,即監臨東南諸省的江南道行御史臺(簡稱南臺)和陜、甘、滇、蜀地區的陜西諸道行御史臺(簡稱西臺)。南臺和西臺品秩與中央御史臺(內臺)相同。內臺、南臺和西臺以下各設若干道肅政廉訪司。
為了征伐或鎮撫的需要,樞密院有時也在有關地區設置行樞密院(簡稱行院)。
三、基層行政設施
元代社會的基層行政設施,是通過社制和坊里制的推行而確立起來的。社制又稱村疃制度,是元朝在農村的蒙、漢地主統治機構的基層組織。元朝,在縣一級下面設立兩套行政組織(與駐防軍相結合):城關的坊里制;農村的村社制。坊里制于城內分若干片,名曰隅(如東西隅、西南隅、東北隅、西北隅)。隅下設坊,置坊官、坊司。坊下設里或社,置里正、社長;有的設巷而不設里,置巷長。村社制則于縣下設鄉,置鄉長;有的設里正而不設鄉長。鄉之下設都,置主首。主道名額是:上等都四名,中等都三名,下等都二名,均視戶數多寡而定。都之下設村社。社的戶數,率以五十家為準,除駐防蒙古軍、探馬赤軍外,蒙古軍由各自千戶的士兵編成。探馬赤軍從各千戶、百戶和部落中揀選士兵,組成精銳部隊,在野戰和攻打城堡時充當先鋒,戰事結束后駐扎鎮戍于被征服地區。戶數超過五十家者,待增至一百家,添設一社長。不滿五十家,則與附近村落相并為一社。地遠人稀處,難以相并的雖不滿五十家,準自立一社。亦允許三村、五村合并為一社,其社長由適中之村,擇一人擔任。社長的職責在于勸督本社農民"務勤農業,不致墮廢"。嚴禁社長率領社眾"非理動作聚集",社長應監督農民聚眾集會,有不服從社長勸告者,"從本處官司就便究治"。坊里制和村社制在實行的過程中逐漸合二為一。
元朝官職
諸路萬戶府:
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
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
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襲,
有功則升之。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鎮撫司,鎮撫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萬戶府正五品,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
彈壓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所正九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蒙古一員,漢人一員,俱從六品,銀牌。
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
儒學提舉司,秩從五品。各處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統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教養錢糧之事,及考校呈進著述文字。每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舉學校官,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廣、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醫提舉司,秩從六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舉一員,掌醫戶差役詞訟。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陜西五省各立一司,余省并無。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國初,兩淮內附,以提舉馬里范章專掌鹽課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于揚州。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三十年,悉罷所轄鹽司,以其屬置場官。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于真州、采石等處。
鹽場二十九所,每場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辦鹽各有差。
呂四場,余東場,余中場,余西場,西亭場,金沙場,石塂 場,掘港場,豐利場,馬塘場,拼茶場,角斜場,富安場,安豐場,梁垛場,東臺場,河垛場,丁溪場,小海場,草堰場,白駒場,劉莊場,五佑場,新興場,廟灣場,莞瀆場,板浦場,臨洪場,徐瀆浦場。
批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掌批驗鹽引。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置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產鹽之地,立場有差,仍于杭州、嘉興、紹興、溫、臺等處,設檢校四所,專驗鹽袋,毋過常度。
鹽場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仁和場,許村場,西路場,下沙場,青村場,表部場,浦東場,橫浦場,蘆瀝場,海沙場,鮑郎場,西興場,錢清場,三江場,曹娥場,石堰場,鳴鶴場,清泉場,長山場,穿山場,岱山場,玉泉場,蘆花場,大嵩場,昌國場,永嘉場,雙穗場,天富南監,長林場,黃巖場,杜瀆場,天富北監,長亭場,龍頭場。
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領煎鹽征課之事。二十四年,改立鹽運司。二十九年罷,立提舉司。大德四年,復為運司。九年復罷,并入元帥府兼掌之。十年,復立都提舉司。至大四年,復升運司,徑隸行省。凡置鹽場七所:
鹽場七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二、??趫?,牛田場,上里場,惠安場,潯美場,浯洲場,氵丙洲場。
廣東鹽課提舉司。至元十三年,始從廣州煎辦鹽課。十六年,隸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舉司。大德四年,改廣東鹽課提舉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其屬附見:
鹽場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靖康場,歸德場,東莞場,黃田場,香山場,矬峒場,雙恩場,咸水場,淡水場,石橋場,隆井場,招收場,小江場。
四川茶鹽轉運司。成都鹽井九十五處,散在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興元四川轉運司,專掌煎熬辦課之事。八年罷之。十六年,復立轉運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復立陜西四川轉運司,通轄諸課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鹽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同知、副使、運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鹽場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簡鹽場,隆鹽場,綿鹽場,潼川場,遂實場,順慶場,保寧場,嘉定場,長寧場,紹慶場,云安場,大寧場。
廣海鹽課提舉司,至元三十一年置,專職鹽課,秩正四品。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提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市舶提舉司。至元二十三年,立鹽課市舶提舉司,隸廣東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舉司。至大四年罷之,禁下番船只。延佑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廣東、慶元三市舶提舉司。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海道運糧供給大都。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并正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二員,正五品。其屬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一員,千戶二員,并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若溫臺,若慶元紹興,若杭州嘉興,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陰等處,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為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為下路,當沖要者,雖不及十萬戶亦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并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員。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制,隨事繁簡以為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其屬附見:
儒學教授一員,秩九品。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學錄一員。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正一員。
蒙古教授一員,正九品。
醫學教授一員。
陰陽教授一員。
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
平準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民之事。中統二年,詔驗民戶,定為員數。二千戶以上,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盜之事,典史一員。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縣。在兩京,則為警巡院。獨杭州置四司,后省為左、右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各有差等。
諸州。中統五年,并立州縣,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為上州,六千戶之上者為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為上州,三萬戶之上者為中州,不及三萬戶者為下州。于是升縣為州者四十有四。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達魯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達魯花赤、知州并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盜之事。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縣。六千戶之上者為上縣,二千戶之上者為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為下縣。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為上縣,一萬戶之上者為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為下縣。上縣,秩從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二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縣之制。下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尉。后又別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典史一員。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夷長官司。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奸偽。正一員,從五品;副一員,正七品。
勛一十階:
上柱國正一品 輕車都尉從三品
柱國從一品 上騎都尉正四品
上護軍正二品 騎都尉從四品
護軍從二品 驍騎尉正五品
上輕車都尉正三品 飛騎尉從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 郡侯從三品
郡王從一品 郡伯正四品
國公正二品 郡伯從四品
郡公從二品 縣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 縣男從五品
右勛爵,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余則止于封贈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開府儀同三司 中憲大夫
儀同三司 中順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進 朝請大夫
崇進 朝散大夫
金紫光祿大夫 朝列大夫以上從四品
銀青榮祿大夫以上俱正一品 奉政大夫
光祿大夫 奉議大夫以上正五品
榮祿大夫以上從一品 奉直大夫
資德大夫 奉訓大夫以上從五品
資政大夫 承德郎
資善大夫以上正二品 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 儒林郎
通奉大夫 承務郎以上從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從二品 文林郎
正議大夫 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議大夫 征事郎
嘉議大夫以上正三品 從事郎以上從七品
太中大夫 登仕郎
中大夫 將仕郎以上正八品
亞中大夫以上從三品,舊為少中,延佑改亞中。 登仕佐郎
中議大夫 將仕佐郎以上從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階,由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六品至九品為敕授。敕授則中書署牒,宣授則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緋,八品至九品者服綠,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對品,惟九品無散官,則但舉其職而已,
武散官三十四階:
龍虎衛上將軍 宣武將軍以上從四品
金吾衛上將軍 武節將軍
驃騎衛上將軍以上正二品 武德將軍以上正五品
奉國上將軍 武義將軍
輔國上將軍 武略將軍以上從五品
鎮國上將軍以上從二品 承信校尉
昭武大將軍 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將軍 忠武校尉
昭毅大將軍以上正三品 忠顯校尉以上從六品
安遠大將軍 忠勇校尉
定遠大將軍 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懷遠大將軍以上從三品 修武校尉
廣威將軍 敦武校尉以上從七品
宣威將軍 保義校尉
明威將軍以上正四品 進義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將軍 保義副尉
顯武將軍 進義副尉以上從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階,自龍虎衛上將軍至進義副尉,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內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 通御郎從五品
中引大夫從二品 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 內直郎從六品
侍中大夫從三品 司謁郎正七品
中衛大夫正四品 司閽郎從七品
中涓大夫從四品 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 司引郎從八品
右內侍品秩一十四階,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欽象大夫從三品 候儀郎從六品
明時大夫 司正郎正七品
頒朔大夫以上正四品 平秩郎從七品
保章大夫從四品 正紀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 挈壺郎以上正八品
授時郎從五品 司歷郎
靈臺郎正六品 司辰郎以上從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階,自欽象至司辰,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醫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 成和郎從六品
??荡蠓蛞陨蠌娜?emsp; 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 醫正郎從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醫效郎
保順大夫從四品 醫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沖大夫正五品 醫痊郎
保全郎從五品 醫愈郎以上從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醫品秩一十五階,自保宜至醫愈,亦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 司樂郎從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從三品 協樂郎正七品
長寧大夫 和樂郎從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司音郎
協律大夫從四品 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 和聲郎
純和郎從五品 和節郎以上從八品
調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階,自云韶至和節,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四 明朝官場體制
明朝官職設置按品級,官大小要辦其品,自正一品至從九品,共分18個等級。
明朝(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從一品)
三公(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孤(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原是指天子或太子左右最親近的人。
“師”是傳授其知識的,“傅”是監督其行動的,“?!笔钦展芷渖眢w的,即分別是負責君主智育、德育、體育的人。
太子的師傅均以別的官銜任命,為明朝中央最高級官職;三公為正一品,三孤為從一品,兩者位尊權重,但是一種虛職,是皇帝對大臣的加官和贈官的官銜!用來表明受官者的功績與崇高身份,沒有實際管轄范圍。
明初,中書省為中央最高行政機構,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加強皇權,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銷中書省,丞相制度被廢除,殿閣大學士,明代,設大學士若干人,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務,官階五品。如果兼任尚書、侍郎,則可以加官到一品,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俗稱“閣老”。
原中書省所轄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升遷等,戶部:有十三個司,分別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禮部:主管國家兇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軍政(軍令由五軍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直接對皇帝負責,
六部尚書實際上成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為各部正官,侍郎為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六部各設尚書一人,直接對皇帝負責,尚書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長)、郎中(司長)、主事等。
[吏部尚書]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選,是吏部的最高長官。明代是正二品,通常稱為天官、冢宰、太宰。
[戶部尚書]戶部的最高長官,主管全國的財政監督、民政事務。正二品官
戶部侍郎]戶部的副長官,為從二品
[禮部尚書]主管朝廷中的禮儀、祭祀、宴餐、貢舉的大臣,正二品
[禮部侍郎]禮部副長官,從二品,
[刑部尚書]掌管全國司法和刑獄的大臣,為正二品,
[刑部侍朗]刑部副長官,從二品,
[兵部尚書]統管全國軍事行政長官,正二品。
[工部尚書]掌管全國水土工和的大臣,正二品,。
[工部侍郎]工部副長官,從二品。
[郎中]在六部中僅次于侍郎的官,是部內各司的主官,正五品。
[員外]“員外”是定額以外添派的人,為五品。
3、督察院:
直屬于皇帝的監察部門
下設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僉督御史(正四品)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監察機構,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權并重,院長官都御史與尚書平級,為正二品。
再往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工作(當時中國分十三個?。┦辣O察御史與直
屬于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于言官范疇。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掌管監察百官、巡視郡縣、糾正刑獄、肅整朝儀等事務。明代為正七品。
[給事中]朝廷中經手章奏,稽察六部百司的官,正五品。
4、六科:
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督給事中(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從七品)。
給事中品級雖低,權利很大,皇帝交給各個衙門辦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銷一次,如果有脫拉
或者辦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報告。六科還可以參與官員的選拔,皇帝御前會議,審理有罪
的官員。最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還皇帝敕書的權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認為不妥可以封還,不予執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門的簡稱,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鴻臚寺
大理寺:相當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
[大理寺卿]全國三大司法長官之一,正三品。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太常寺:主管祭祀
[太常寺卿]掌管宗廟祭祀之事的長官,正三品。
[太常寺少卿]太常寺副長官,正四品。
[太常博士]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員,正七品。
光祿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兵部在地方設立的牧養軍馬機構)卿2人。
太仆寺卿,太仆寺長官,主管傳達王命、侍從皇帝出入、車馬等職事,正三品。
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副長官,正四品。
鴻臚寺:“臚”是傳的意思,“鴻臚”是大傳頌的意思。管招待外賓
[鴻臚寺卿]唐代鴻臚寺卿既管朝廷的侍客,又管司儀,明代專管朝廷的朝會儀節,正四品。
[鴻臚寺少卿]鴻臚寺卿的副職,正五品。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負責輔助太子的機構設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設左右春坊,司經局,主簿廳
7、太醫院:
太醫院是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制藥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醫四 人,從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當于現在國立大學,干部學院等的綜合,
翰林院的首長稱為翰林學士(正五品),
侍讀學士兩人,侍講學士兩人(從五品),
侍讀、侍講各兩人(正六品),
修撰(從六品)考中狀元后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編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國子監祭酒]公卿、大夫的子弟稱作“國子”,“國子監供祭酒”即國子太學的主官,從四品。
[國子監丞]唐代之后國子監丞為國子監丞國子監內部事務官。明清時期監丞職能是學監的性質,正七品官。
[國子監博士]唐代之后,在國子監中分管教學的官員稱作國子監博士及助教。
(地方)布政司,府,州,縣。
承宣布政使司為明地方(?。┳罡咝姓L官,布政使 一省之民事財務總管,明朝全國設有13個布政使司
[左右參政、左右參議]明代布政使的下屬官員。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務,參政、參議分守各道,并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水利、撫名等事,一般是正四品。
府: 明朝全國設159府,府按納稅糧分三等:納糧20萬以上為上府,20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無糧的叫地府, 府的長官稱知府,其官正四品,明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長官仍稱尹外,一般都稱知府。
[知府]宋代知府職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為從四品。
[同知]府的副職稱為同知,如一府的主官稱為知府,而府的佐官稱為同知。明清時期,各府同知為正五品。
州:明代的州有兩級別: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屬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
[州牧]唐宋京畿的地方長官稱州牧,正六品官。明代知州已降為與縣略相等到的地方長官,但文字上仍尊稱為州牧,與知縣并稱牧令,正七品。
[知州]州的長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州屬官有同知、通判,分別掌財政、刑法、治安等。
[通判]北宋初年設通判之時,職權幾乎與知州相同,名為佐官,實際上是與知州共同負責,甚至還是知州、知府的監視者。到了南宋,知州職位較輕,通判職位就更輕了。明代知府以下設通判,定為六品官,實際上同知沒有區別。
縣:助手有縣丞、主簿??h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全縣糧稅、戶籍。水滸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縣丞一職。
[知縣]縣的最高長官。明代知縣為正七品
[主簿]主簿是主管文書的意思。中央卿寺中的主簿是正規的軍事官,唐代列為從七品,其他官署的主簿為八、九品,縣主簿為九品。
五 清朝官場體制:
大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于從九品。
正一品:
文職京官:太師、太傅、太保、殿閣大學士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
武職外官:無
從一品:
文職京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各部院尚書、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內大臣
武職外官: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
文職京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內務府總管
文職外官:各省總督
武職京官: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護軍統領、鑾儀使
武職外官: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
文職京官: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
文職外官: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職京官:散秩大臣
武職外官:副將
正三品: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職京官:一等侍衛、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護軍參領、
驍騎參領、王府長史
武職外官: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
文職京官:光祿寺卿、太仆寺卿
文職外官:都轉鹽運使司運使
武職京官: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護衛
武職外官:游擊、五旗參領、協領、宣慰使、指揮同知
正四品:
文職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鴻臚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
京職外官: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
武職京官:二等侍衛、云麾使、副護軍參領、副前鋒參領、副驍騎參領、
太仆寺馬廠駝廠總管、貝勒府司儀長、侍衛領班
武職外官: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宣慰使司同知
從四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
文職外官:知府、土知府、鹽運使司運同
武職京官: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
四品典儀、二等護衛
武職外官: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醫院院使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御、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
委署前鋒侍衛、下五旗包衣參領、五品典儀、印物章京、
三等護衛
武職外官:守御所千總、河營協辦守備、安撫使、招討使、宣撫使司副使、
副千戶
正六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左右春坊中允、國子監司業、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經歷、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經歷、
太常寺滿漢寺丞、欽天監監判、欽天監漢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樂署署正、僧錄司左右善事、道錄司左右正一
文職外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通判、土通判
武職京官: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前鋒校、護軍校、鳥槍護軍校、
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武職外官:門千總、營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副招討使、
長官使、長官、百戶
從六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
欽天監滿洲蒙古五官正、漢軍秋官正、和聲署正、
僧錄司左右闡教、道錄司左右演法
文職外官:布政司經歷、理問、允判、直隸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職京官: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武職外官:衛千總、安撫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編修、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
內閣典籍、通政司經歷、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庫、兵馬司副指揮、太常寺滿洲讀祝官、贊禮郎、
鴻臚寺滿洲鳴贊
文職外官:京縣縣丞、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知縣、按察司經歷、教授
武職京官:城門史、太仆寺馬廠協領
武職外官:把總、安撫使司僉事、長官司副長官
從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檢討、鑾儀衛經歷、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詹事府主薄、
光祿寺署丞、典薄、國子監博士、助教、欽天監靈臺郎、
祀祭署奉祀、和聲署署丞
京職外官: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直隸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御醫、
太常寺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
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士縣丞、
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
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正九品: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贊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
鴻臚寺漢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
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
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六 當今社會官場體制:
一 國家級正職: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黨委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國家主席(如果是專職的話,以前楊尚昆曾當過專職主席)
二 國家級副職:政治局常委、委員、候補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副主席(如果是專職的話,榮毅仁曾當過專職副主席)、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省部級正職: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各部、委、辦、局的正職,國務院各部、委、辦、局的正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辦辦公室正職,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的正職;
2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
3 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發改委、國家經貿委的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最高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四 省部級副職: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各部、委、辦、局的副職,國務院各部、委、辦、局的副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辦辦公室的副職,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的副職;
2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副職;
3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常委、人民政府省長(自治區為主席)助理;
4 副省級城市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
5 副省級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如北大、清華、南大等31所;
6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7 外交部駐重要國家的大使(如美國)
8 國務院二級局的正職(氣象、海洋、鹽業等)
五 廳局級正職: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各部、委、辦、局下屬各局、廳、辦的正職,國務院各部、委、辦、局下屬各部、司、廳、辦、局的正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下屬各司、廳、局、辦的正職,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下屬各司、廳、局、辦的正職(注:巡視員本身就是正職退居二線的過渡,無須專門說明);
2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委、辦、廳、局的正職;
3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
4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5 副省級城市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副職(黨委是常委即可);
6 省屬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
7 外交部駐比較重要國家的大使、重要國家的副大使、總領事;
8 國務院二級局的副職(氣象、海洋、鹽業等)
六 廳局級副職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各部、委、辦、局下屬各局、廳、辦的副職,國務院各部、委、辦、局下屬各部、司、廳、辦、局的副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下屬各司、廳、局、辦的副職,全國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下屬各司、廳、局、辦的副職(注:助理巡視員本身就是副職退居二線的過渡,無須專門說明);
2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委、辦、廳、局的副職;
3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副職;
4 省屬高校的黨委副書記、副校長;
5 外交部駐一般國家的大使、比較重要國家的副大使、總領事;
6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二級局(監獄管理、煤炭、海洋等)
7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七 處級正職
1 廳局級單位下屬的部、委、辦、局、處的正職(哪些是廳局級單位,按照上面寫的查找);
2 市(縣級)、縣、區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
3 其它享受處級待遇的,不勝枚舉(教授、總工、經濟師、高工、研究員…...)
八 縣處級副職
1 廳局級單位下屬的部、委、辦、局、處的副職、
2 市(縣級)、縣、區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副職(黨委是常委即可);
3 其它享受副處級待遇的,不勝枚舉(副教授、總工、經濟師、高工、副研究員…...)
以上要注意同地區,同縣市的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的行政級別有時和市委書記一樣,有時低半級。
九 科級正職:
1 處級單位下屬的部、委、辦、局、科的正職(哪些是處級單位,按照上面寫的查找)
2 鎮、鄉、辦事處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主任科員
3 其它一大把,不勝枚舉。。。
十 科級副職:
1 處級單位下屬的部、委、辦、局、科的副職(如××縣文化局副局長)
2 鎮、鄉的黨委、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政協的正職(城市設置辦事處,不設鄉鎮)、副主任科員
十一 科員:
負責專項工作的基層公務員,股長。
十二 辦事員:
無領導職務的公務員